为了加强广告工作管理,便于广告代理公司开展广告业务,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华风集团)特授权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告部(以下简称华风集团广告部)对外办理《广告代理证》。
具备《广告代理证》是成为华风集团广告代理公司的首要条件。该证既是华风集团广告部对广告代理资格的认可,同时也是在广告业务中对代理公司代理权的证明。
1、办理《广告代理证》的广告公司,应具备以下条件
(1)具有工商部门注册、登记、颁发的营业执照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(2)营业执照中注明有广告代理经营权,即其营业范围应包括广告代理。
(3)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。
(4)《广告代理证》有效期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。
2、办理《广告代理证》的广告公司必备的有效文件、资料
(1)广告公司营业执照(副本)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
原件作为资格审核依据,复印件留存广告部备案。
(2)广告公司登录国家工商总局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网址:gsxt.saic.gov.cn)下载本企业的登记信息、行政处罚信息,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华风集团广告部备案。
(3)携带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,授权书内容要求如下:
<1>注明受委托的媒介员姓名、职责、权利、授权期限。
<2>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人不得在广告代理合同上签字。
<3>若公司法人代表亲自为公司签订合同,无需另行书面委托授权。
(4)携带媒介员一寸照片二张;
(5)凡在华风集团广告部办理广告代理证的公司,均需交纳5万元的信誉保证金。在当年合作中,无任何违规、违约情况者,信誉保证金如数退还或冲抵下一年度信誉保证金。
3、换证须知
《广告代理证》为年度代理证有效期一年,每年十月均需来我部更换新代理证,办理手续同上。
4、广告代理公司的义务
(1)代理广告公司必须严格依照《广告法》,遵循法律法规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,与企业合作。
(2)如实向企业提供华风集团的广告报价和媒体信息。
(3)向企业提供广告播出情况,必须加盖华风集团广告部公章。
(4)积极配合华风集团广告部组织各类活动。
(5)严格遵守华风集团广告部关于广告的有关规定。
华风集团广告部设有监督电话,如代理公司在执行代理过程中未按照上述条款实施,一经举报,调查情况属实的,华风集团有权取消其广告公司代理资格并收回《广告代理证》,同时扣除5万元信誉保证金。
5、广告代理公司的权利
(1) 有权代理华风集团广告部开展广告征订工作。
(2) 有权直接同华风集团广告部签订广告播出合同。
(3) 华风集团广告部按时、定期将《监播报告》等资料,寄给广告代理公司。
6、说明:为了给您提供方便,我们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为您办理代理手续,请您务必确认自己的代理资格并带全上述各项文件,以免对彼此工作造成不便,谢谢您的理解与合作。
如您对本规定还有疑问,请打电话咨询:010-68409918